推動教師專業社群實施辦法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推動教師專業社群實施辦法                                 

10432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通過

107326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通過

111321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 本辦法依據本校推動教師專業社群實施辦法第四條訂定之。並依據本校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辦理。

第二條 實施對象

       一、凡本校專任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教師社群,兼任教師得自由參加。

       二、每個教師社群由專兼任教師為主要成員,但亦得邀請高中職與國中教師級校內外學生參加,惟教師人數須佔一半以上,教師社群成員至少5位以上共同組成為宜,其中互相推舉一位專任教師擔任召集人,負責社群活動之規畫、聯繫與相關成果彙整。

三、社群成員得以同系院、跨系院或跨校組成。每位教師至少參加一個以上之教師社群;亦得持續參加同一教師社群。

第三條 實施範圍

  一、研討課程教材研發、教學方法創新、評量方法革新、教具研發製作等等,有關課程、教學與評量之課題。

  二、研討產學合作、實務專題製作、證照輔導、專利研發、競賽指導等等,有關提升學生就業競爭力之課題。

       三、研討師生校外專業服務學習、職涯就業輔導、心理輔導、班級經營等等,有關專業服務與學生輔導之課題。

       四、研討其它教師有興趣之課題。

第四條 申請者應填妥書面申請表、補助計畫書及電子檔,於規定期限向教學發展中心提出申請。由教學發展中心「高等教育深耕計畫推動小組」,依據完整性30%、創新性30%、可應用性40%等項目進行審查,再依審查結果核撥經費。

第五條 每一申請案補助得視當年度編列經費酌予增減,另行公告。經費使用及核銷需符合計畫相關規定,並於規定期限檢送原始憑證辦理經費核銷。

第六條 獲經費補助社群至少研討五次,並作成成果紀錄。研討形式不拘,可採面對面、視訊、line、數位平台等多元方式。需於規定期間繳交「教師專業社群成果報告」到教學發展中心。成果報告可包括:研討主題、時間、地點、出席者簽到表、照片、研討內容及相關成果等。亦可依據社群特性自行設計。於成果發表會中進行口頭發表。並同意將所完成之相關資料置於教學發展中心網站及出版成果報告,供全校教師觀摩學習。

第七條 本辦法所需經費,由本校「教育部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經費支應。

第八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