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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助教學型研究實施辦法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補助教學型研究實施辦法                                              104年3月 2日103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鼓勵本校教師課程、教學與評量創新,提昇教師教學品質,確保學生學習成效,促進學生就業力及就業率,特訂定「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補助教學型研究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依據本校教育部獎勵科技大學暨技術學院教學卓越計畫104-105年度計畫書辦理。

第三條 凡本校專任教師皆可申請補助。但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度內,以申請一個計畫案為原則。

第四條  實施範圍

       一、教學型研究補助範圍含括:創新課程的開發、教學方法的發展、評量方法的革新及教材教具的研發等。

二、教學型研究計畫內容宜包括:所欲達成之教學目標、採用之創新策略、突破傳統教學方法、課程設計或評量方式之處,以及特殊規劃之構想。

第五條 申請者應填妥書面申請表、補助計畫書及電子檔,於規定期限向教學發展中心提出申請。由教學發展中心「教學卓越計畫推動小組」,依據完整性30%、創新性30%、可行性40%等項目進行審查,再依審查結果核撥經費。

第六條 每一申請案補助以10,000元為原則,得視當學年編列經費酌予增減。經費使用及核銷需符合計畫相關規定,並於規定期限檢送原始憑證辦理經費核銷。

第七條 獲經費補助者,需於規定日期繳交伍仟字以上「教學型研究成果報告」到教學發展中心,於成果發表會中進行口頭發表。並同意將所完成之教學相關資料,置於教學發展中心網站及出版成果報告,供全校教師觀摩學習。

第八條 本辦法所需經費,由本校「教育部第三期104-105年度獎勵科技大學暨技術學院教學卓越計畫」經費支應。

第九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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