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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教學優良教師遴選公告

         本校114學年度教學優良教師請詳閱【選拔教學優良教師實施辦法】辦理推薦事項。其中,第二條候選人資格:凡本校專任教師,在校連續任教滿三年以上者,均得被推薦候選教學優良教師;惟已獲本獎勵之教師,需隔三年方得再受推薦參與候選。專任教師係指該學年度專任講師職級(含)以上教師,然於111學年度之後(含111學年度)學年度曾獲獎之教師請暫勿送件。

  • 院候選人請於115年5月20日前繳交成冊佐證資料及會議報告用PPT。
  • 收件地點:教發中心(A206)李佳芸(分機757)
  • E-mail:08408@o365.hwai.edu.tw

備註:
1.
專任教師係指該學年度專任講師職級(含)以上教師。(資料以113-2專任教師人數為基準)

2.
上述名額依「實施辦法」第六條規定:第一階段由系專任教師總數10%(每系至少1人),第二階段由院專任教師總數8%(皆採小數點第一位四捨五入計算),系、院級教學優良教師,參與遴選卓越教學獎3名、傑出教學獎5名、優良教學獎8名。

3.
115年5月1日前由各學院候選名單與相關資料送校發中心。
4.如有任何問題請與承辦人員:李佳芸聯繫(分機 757)  E-mail: 08408@ms.hwai.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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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紀錄:
1150323-修正114學年教學優良教師佐證資料封面與呈現說明檔案新增說明佐證資料與膠裝加書背(顏色限米黃色)。
1150323-修正114學年度教學優良教師甄選書背範例,新增說明膠裝加書背(顏色限米黃色)。

1150323-新增114學年度「教學優良教師選拔」佐證資料說明檔案
1150410-新增中華醫事科技大學教學優良教師推薦表(遴選114學年度)
1150410-整併佐證資料說明與書背,合併為114學年教學優良教師佐證資料與報告檔案格式說明
1150410-新增PPT格式、繳交方式相關說明於114學年教學優良教師佐證資料與報告檔案格式說明檔案內。
1150430-新增PPT繳交日期與會議日期。

 

相關規章(連結)

歷年獲獎名單(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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